数学与统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作者: 时间:2014-03-26 点击数:

为确保我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和院具体情况,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成立5人以上复试工作小组,制定我院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内容、复试项目、复试分值等),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

  (2)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3、三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委培协议书》;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3)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的录音、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材料。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数学专业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复试大纲附件)。其中数学专业综合素质采取面试形式,专业复试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英语能力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复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单独参加面试。

(2)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基础专业课,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算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以后进行的复试。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英语笔试(同等学力需加试)→等待面试结果。

  3、综合成绩: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0分即为合格。

4、复试组织管理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一律将通讯工具上交,由院复试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考生参加完面试后离开考场,不得再回到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周围逗留,不得泄露面试内容。


二、录取工作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年3月26日

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2014级研究生复试大纲.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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