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系2013年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和系具体情况,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成立5人以上复试工作小组,制定我系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内容、复试项目、复试分值等),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
(2)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3、三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委培协议书》;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材料。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数学专业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其中数学专业综合素质采取面试形式,专业复试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英语能力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基础专业课。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单独参加面试。
(2)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2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算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以后进行的复试。
3、综合成绩: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组织管理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一律将通讯工具上交,由系复试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考生参加完面试后离开考场,不得再回到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周围逗留,不得泄露面试内容。
二、录取工作
1、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附件:漳州师范学院数学系2013级研究生复试内容.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