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计算重点实验室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录取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为确保2022年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经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且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今年拟招生的导师都参加复试工作。

二、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1.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学院根据复试场次、人数等情况,提前配备复试工作所需防疫物资,满足考务工作人员使用需要。

2.严格做好考务人员和考生防控工作。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培训,做好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复试考务人员要进行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开展14天回溯排查。每场复试前所有人员测体温,复试全程须戴口罩,不近距离交流。同时考生本人做好自身防疫工作。

3.保证复试场所卫生。学院安排的复试场所要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复试考场环境卫生工作。复试场所、复试时间将提前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统一上报校防控办,由校防控办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复试结束后统一进行消毒。

4.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学院将对不同专业的考生进行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复试考务人员保持距离,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5.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按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上报校防控办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招生计划

本中心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名。各专业具体的招收计划数将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根据我院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第一志愿考生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一志愿生源充足、满足复试录取学科(专业),按差额比例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相关学科(专业)需要调剂复试的,“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按120%-200%并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2、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5)按照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是否相同、初试成绩、调剂生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依次优先挑选调剂生。

(6)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和应用统计初试科目要求与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要求一致。

(7)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本硕士点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3、调剂程序

考生如对我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 根据本复试工作细则,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第三步 及时将拟被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姓名、初试科目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

第四步我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五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资格审查

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缺一不可,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原件保存)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5)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政审表扫描件(原件保存);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请参照学校文件。

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单位证明和政审等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交一份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保证书》,并将以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于复试前2天发送至邮箱:454814482@qq.com, 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政审表等原件材料保存入学后复查。若因材料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相关的责任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复试形式和内容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复试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开展,专业面试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若学信网出现故障等原因,将转移至腾讯会议进行远程面试;政审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数学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其中数学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大纲见附件)由复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英语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能力。复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单独参加面试。

(2)学院公示复试名单→资格审查(材料缺一不可)→网络远程面试→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6、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7、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考生应准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考生面试场所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考生按指定时间登陆相关的网络系统等候,进入系统后打开视频及话筒设备,分享电脑桌面信息,由院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网络监控,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学院端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网络面试过程中,不得关闭视像头及话筒设备,不得与无关人员交流,不得通过网站查询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复试过程考官线下集中,复试结束现场独立打分。

8、复试过程可能产生的情况及相应措施。

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可面试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如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电、断网的等突发情况,可启用备用考场。

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在下次复试时需要重新进行完整复试。

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9、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地点:砺志楼114

10、我院设立专人解答研究生复试工作

解答人:施建华、胡海智、周仕荣、杨文元、康碧芳、王源金

电话:0596-2527731 15880566570

地点:砺志楼115     邮箱:1907413764@qq.com

我院复试申诉渠道畅通,考生如对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3天内进行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申诉电话:0596-2523290  13850572032  联系人:林晓

、录取办法和复查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填写《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录取就读承诺书》、发放《调档函》。

4、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5、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于采用远程复试的各招生学院,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6、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闽南师范大学粒计算重点实验室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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