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计算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4-03-29 点击数: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4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436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正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录取工作,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招生计划

粒计算重点实验室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名,应用统计(专硕)4名。

、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粒计算重点实验室复试分数线均为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领域)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二)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按照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是否相同、初试成绩、调剂生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依次优先挑选调剂生源。

5、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本硕士点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调剂程序

考生如对粒计算重点实验室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 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第二步 根据本复试工作细则,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第三步 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接收通知。

第四步 我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第五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学院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缺一不可,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1份复印件、初试准考证1份;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1份(可从校招生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模板);

5、《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可从校招生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1份;

7、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1份;

8、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49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因材料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相关的责任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一律将通讯工具上交,由学院复试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考生参加完面试后离开考场,不得再回到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周围逗留,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按泄题和作弊处理。

具体内容如下: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数学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均采取现场面试形式。其中数学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大纲详见学院官网)由复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英语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能力。

2、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学院根据“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设置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单独参加面试。

4、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六)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七)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地点:砺志楼114(以复试通知为准)

(八)数学与统计学院及粒计算重点实验室设立专人解答研究生复试工作

解答人:林国平、王源金、陈森杰

电话:0596-2592760  15880566570

地点:砺志楼117 邮箱:1907413764@qq.com

(九)复试工作录取流程

学院公示复试名单→资格审查(材料缺一不可)→现场面试→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十)监督与复议

学院复试申诉渠道畅通,考生如对复试过程及成绩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一周内进行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申诉电话:0596-2523290 18960024290 联系人:胡海智

四、录取办法和复查

(一)粒计算重点实验室按照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粒计算重点实验室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三)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复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

(四)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并寄送至学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学院。考生应配合学院督促档案的邮寄,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七)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院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闽南师范大学粒计算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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