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能力的培养,规范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53号)和《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闽南师大〔20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特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3名。
一、选聘条件
1.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在处分期内不能应聘本岗位。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行政办公、现代信息处理和公文写作能力,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相关工作。
5.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参与应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6.同等条件下,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岗位序号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岗位要求 |
01 |
1 |
不限 |
协助做好党员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开展班级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立项等活动及其他学生党建相关工作。 |
02 |
1 |
不限 |
协助做好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和团学品牌项目创建等团学相关工作,引导学生担当作为,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03 |
1 |
不限 |
协助做好先进班集体创建、学生班团组织建设、学风建设、文明宿舍创建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意识形态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数学与统计学院(http://math.mnnu.edu.cn/)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7日10:00至2021年09月22日10: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09月22日10:00前发送《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本人课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获奖证书)至邮箱:932118669@qq.com。
3.资格审查:09月22日10:00前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核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5人组成,记分方法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人选。面试时间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公布校聘学生辅导员选聘结果。
七、聘用及工作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学生辅导员,工作期限为一学年。学生辅导员按1600元/月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月考核,每月30日经学院考核合格者,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2),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于次月初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岗位津贴。聘任期间考核合格者,学生工作处统一颁发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聘任证明。
八、联系方式
地址: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砺志楼126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15659651532)
九、其它
1.学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处是学生辅导员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学生辅导员管理工作。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聘。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4.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2.《闽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
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