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9-11-18 点击数:

实训是实践教学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我校实训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实训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训教学的目的

实训教学是指独立设课的实训课和理论课中的实训环节,是执行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部分,通过实训教学培养学生掌握专业技能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训教学组织

1、《实训教学大纲》是进行实训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实训课须制定《实训教学大纲》,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本课程实训教学的目的、任务、要求,实训项目的确定(包括选做项目),学时学分分配,教学与考核方式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2、要重视实训教材建设。实训教材的内容应侧重于专业技能的训练,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有条件的教研室应注重自编教材讲义,以提高实训教学水平。

3、实训指导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项技能,可聘请校外专家或技师以上等具备较高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

4、实训设备应满足实训的基本要求,要保证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

5、实训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实训教学研究,探讨加强实训教学改革、提高实训成效的途径。

三、实训教学管理

1、实训课是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基础,一般不能免修。

2、实训指导和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

3、实训过程中,学生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指导教师应随时指导学生进行正确操作。学生要认真参加操作训练,每天实训完毕后按要求整理现场,经实训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4、学生要及时完成实训总结报告。教师应及时批改,并评定成绩,对不符合要求的,

应退回并令其重做。

5、因故不能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事先请假,事后提出补实训的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学院另安排时间补实训,否则该次实训成绩按零分记录。

四、实训成绩考核

实训成绩按学生实训态度、遵守纪律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实训报告及实训考核情况,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实训课程成绩评定办法。

五、实训室管理

1、实训室内要根据专业实训特点和要求,悬挂以下内容(或其中几项):《实训室规则》、《学生实训守则》、《实训室简介》、《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

2、实训室要保持卫生整洁,室内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工具等要定期擦拭、保养。

3、实训室应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卫生、设备保养、管理等工作。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漳州师范学院实训教学管理规定(试行)》(漳师教〔2007〕34号)同时废止。

教务处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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